,把脚伸进了已经不如从前清澈的河水里。
魏凌允很自然地穿着凉鞋走进河里,蹲下撩水,用指肚一点点帮她擦掉上面的泥灰。
看着略有点脏的皮肤恢复成白里透红细腻有光泽的样子,一种微妙的成就感混合着悸动在他心里漩涡一样转动。
他忍不住小声说:“蓓蓓,你说你也不肯喊我哥了,要不,咱俩……咱俩……谈对象怎么样?”“不要。
”余蓓像是早就在等他憋出这句一样,小小的唇瓣噙着得意的笑飞快地拒绝,“才不跟你谈恋爱,让你那时候嫌弃我。
”“小心眼儿,我后悔了不行啊?”“不行。
我就是小心眼儿。
”“那你还喊我哥哥,我把你当妹。
”“就不。
”“那我不给你洗了!”魏凌允的脾气也上来了,“回头我给我对象洗去!”余蓓抬眼望着他,扁了扁嘴,又哭了。
更糟糕的是,随着掉下来的眼泪,他还看到她的短裤上,分明有一小块红,正在迅速蔓延开来。
“你……你流血啦!快去医院!快去医院啊!”那次闹的笑话,让他比一般男生更早知道了什么叫做月经,什么叫做初潮……(五)那次赌气魏凌允一直记在心里。
初中新生报到之后,他就惦记着在班上找起了适合的女朋友。
他当然不是说已经不再喜欢余蓓,事实上,那个夏天他第一次梦遗之后,就经常会梦到余蓓光溜溜不穿衣服的样子。
他就是想证明,自己不是没人要的男生。
实际上,魏凌允在身高抽起来之后,已经是朋友之中最讨人喜欢的男生。
在班上其他同学悄悄谈对象手拉手上下学的时候,并不是没有女生对他产生过懵懂的情愫。
但当时一班和三班都在传,余蓓是魏凌允的女友,两家定了娃娃亲,长大后就要结婚一起过日子,别人都没戏。
结果就是,魏凌允到小学毕业都没收到过女生给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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