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大明元辅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167章 务实回府(下)(第2/4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结果负责此事的官、吏,都是其他五县出身,于是敷衍塞责,推诿拖延。

    到后来王相、程鹏先后莫名去世,这件事便不了了之了。

    怎么办?这两个人死得离奇,多半不是正常死亡,十有八九就是跟这件事有关。我要是也揪着这笔冤枉税不放,是不是将来也会遭遇同样的祸事?

    数学人才的固执占据了他整个大脑:人可以死,账不能错!

    想到这里,帅嘉谟推开账册,做了一个决定:他要第三次呈文,为歙县讨一个公平。不说把以前多交的税要回来或者争取减免今后其他税,但是最起码,也得把这笔税重新分摊到六县,绝不能让歙县独扛!

    帅嘉谟的这个决心下得并不容易。要知道大明的税赋体系本来就比较乱,错综复杂,牵涉甚多,除非某地受灾严重,否则就算是皇帝想增减一二都极不容易,想凭一介平民的力量删掉整整一个科目,实在难于登天。何况如果重新分摊的话,就意味着其他五县平白加税,这个庞大的利益集团一定会拼死阻挠。

    但已经下定决心的帅嘉谟仍然亲自撰写了一份呈文,详细地写明自己的查考过程,然后在隆庆四年的年初,没有通过徽州府,而是越级呈给了当时的应天巡按御史刘世会。

    在这篇呈文里,帅嘉谟耍了一点小手段,他在讲述缘由时加了一句话:“缘本府递年奉戶部勘合,坐取人丁丝折生絹八千七百八十匹,原额六县均输,府志可证。”

    其实在《徽州府志》里,只是含糊地记载徽州府或歙县缴纳人丁丝绢多少多少,根本没有明确说过“原额六县均输”的话,更没有和国初那笔亏欠夏麦联系到一起。

    帅嘉谟偷偷加了这六个字,是想给上官造成一个既成印象,方便行事——孰不知这一处小小的手脚,后来却成了聚讼的关键点。

    除了这一点之外,帅嘉谟还说:“南京承运库每年收丝绢两万零一百九十匹,其中浙江、湖广这种产丝大区,才缴纳八千五百零一匹;应天十三府,只要缴两千九百

-->>(第2/4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