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斯后背上的白色绒毛看起来浓密, 实际上这种长得成熟的绒毛摸起来,手感并不好, 有些粗糙且扎手,并且下面的鳞片也非常坚硬。
只有厄弥斯肚子上的淡绿色鳞片,和尾巴上的绒毛,才是他全身最细腻、手感最好的地方。
肚子上细腻且带着体温的鳞片,不容易割伤时惜的皮肤,更不会让她觉得鳞片冰冷结实硌得慌。
至于尾巴上的绒毛……
时惜的视线不由自主的落在自己的腰间,缠绕起来的龙尾上,白色的绒毛干净又蓬松,简直就是在引诱她犯罪。
和之前没有绒毛的蛇尾巴不同,拥有白色绒毛的龙尾对于热爱毛绒绒的时惜来说,简直就是行走的猫薄荷。
谁会不喜欢毛绒绒呢!
时惜顺从自己的心意,伸出罪恶的爪子,揪下缠绕在自己腰间的尾巴,动作毫不犹豫、毫不拖泥带水的果断的揉了两把。
手感超级不错,和他背上又糙又扎手的白色毛毛不同,洛克勒斯尾巴上的毛毛又软又细腻。
是真的、活着的、行走的毛绒绒!
时惜觉得自己又行了!
沉迷其中又多揉了好几把,时惜这才想起来,洛克勒斯还没回答自己的问题。
于是她捏着洛克勒斯的尾巴尖尖,看向他的竖瞳,又重复问了一遍:“你还没有解释呢,为什么之前我看到的你的尾巴,就没有毛毛!”
时惜捏的这一下令洛克勒斯猝不及防,神经末梢酥麻的触感就像电流似的,从尾尖一路沿着往上蹿,直至大脑皮层。
身型庞大的厄弥斯顿了顿,瞬间在房间内消失不见。
时惜猝不及防的落进了一个滚烫的怀抱中。
后背抵着洛克勒斯的胸口,在洛克勒斯高大的人类形态的身型对比下,时惜娇小的身躯被他拥在怀中,整个人陷在他怀里。
烫人的气息落在时惜的耳边。
时惜原本还算理智的大脑顿时“轰”的一下就炸了,热意
-->>(第5/7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