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班涉及的场地费,物料印刷宣传,范荣的交通食宿,等全部需要计算为成本。
所有的报名收入,扣除所有成本后,剩下的利润由参与的几家公司按合同约定的分成方式分账。
由此可见范荣全国到处讲课,其实不赚钱,他的主要收入在于他借助现场氛围,忽悠到学员继续购买一对一咨询服务。
他为了独占这部分收入避免给合作公司分账,都不会现场敲定,而是选择事后单独沟通,直接给他的公司转钱。
这些年选择购买一对一咨询服务的客户,多的时候一个月有十来个人,少的时候就只有几个人缴费。
这个业务收入可以忽略成本不计算,因为方案都是范荣自己出的。
但是这个收入需要覆盖公司除了两父子以外,三个正常工作人员的工资,社保交金,办公场地的运营费用等等。
账面上每年能剩下的金额是可以计算出来的,根本不可能像向潘思琪说的,拿给范启明几百万创业赔本。
“我们为了印证潘思琪的话,再次彻查了潘思琪,范启明,范荣三个人的个人银行存款。”
潘思琪的银行存款主要源于范荣打款生活费,这个在之前就查过,没有太多问题。
范启明最近两年,收入主要源于公司时不时发放的工资,而他前几年的主要收入确实源于范荣的转账。
一笔笔少则十几万,多则几十万的转账……
这些钱,大家推测应该就是潘思琪说的,范荣拿给范启明投资创业但是都赔掉的钱……
“范荣个人账目有点意思,他打给潘思琪还有范启明的钱都不是源于公司账户,并且有很多查不到来源的钱。”
干警说完,立刻调出了范荣的个人账户收入项,多笔现金存款。
虽然每笔现金不过几万块,但是少的时候一天一笔,多的时候一天多笔。
累积在一起,数目非常可观。
“这个钱,我们在公司账目上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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