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轲沉醉,他闭上眼,不知是手中的酒醉人,还是美妙的音乐让他心醉,一曲奏罢,他感叹道,“我曾有幸听过旷修先生的音乐,可是今夜魏姑娘所奏,丝毫不逊色于他!”
“旷修先生技艺超凡绝伦,诚于琴音,我不过是小小的爱好,荆大哥别说笑。”忘机谦虚一笑,琴曲古今有别,她自认为占了后世他人的创意,所以让人耳目一新,对于旷修这样用尽生平只钻研一门技艺的人,才值得尊重。
荆轲吃饱喝足,突然一拍大腿,“小妹,你为人直爽,懂酒,懂音乐,左右你大哥,大哥这么叫我,不如我们义结金兰,让我正式认你这个妹子。”
“作为我自己,自然愿意同大哥结交,但你是墨家统领,而我是夜星的统领。”忘机先是正色道,然后脸上多了一分俏皮,“但大哥若与小妹投缘,是不是真正的义结金兰,也不重要,对吗?”
荆轲哈哈一笑,又喝下一口美酒,“哎,实在是难得遇到一个懂酒,懂音乐,还谈得来的朋友,不过你说的有道理,不跟墨家打交道的时候,就叫我大哥吧。”
他平时没什么爱好,就是练武,喝酒,听小曲儿,旷修虽然弹得一手好琴,性格却老成古板,不爱喝酒,陪他喝酒的那群朋友却无人懂音乐,实在恼人。
“会遇到的,天下之大,一定有一个既会喝酒,又会弹琴,嫉恶如仇,能陪大哥行侠仗义的人存在。”忘机笑笑,倘若真有这么一个人,她也会很感兴趣,放下琴便拿起剑,一文一武完美相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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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前面就是农家所在地,大泽山。”荆轲指着前面绵延起伏的群山。
“农家的据地范围竟然这么广,他们有多少弟子?”忘机皱眉,抬头仰望着大泽山,楚国竟然放任如此多的民众在此割据一方,这真的合理吗?难道就不怕这里变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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