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再会你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番外1(第2/9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久违的亲切。

    哈瑞斯看到了这个女人手上拿着他曾经和Albert的合照,见郑清昱隐隐颤抖着点了头,紧接着叫出了郑清昱的名字。

    “你就是真真?霖经常和我们提起你。”

    周尽霖在高中的时候和哈瑞斯是笔友,一开始是为了相互练英语和中文,后来两人发现他们有很多相同的兴趣爱好——喜欢摇滚,热爱看世界,同为曼联球迷。后来周尽霖到英国上学,两人见面,才发现对方其实是年长自己十四岁,可以称为“叔叔”的男人。

    “说实话,霖一开始真的被我吓到了,我能感受得出来,也知道他为什么害怕,”哈瑞斯笑着对郑清昱说起两人第一次见面的场景,以一种幽默的口吻,郑清昱也笑了。

    “他实在长得太英俊,我想帅哥应该都对自己有清晰的自我认知。”

    郑清昱没想到哈瑞斯中文这么好,对方不好意思接受她的称赞,说十几年前他能说得更好。事实是哈瑞斯和妻子那时候已经结婚八年了,有一个可爱的女儿。虽然周尽霖父母都在英国,但他们忙,他初来乍到,很多事情都是哈瑞斯帮忙,哈瑞斯也会充当导游,带周尽霖到处游览,两人会约在一起看球赛。

    哈瑞斯年长周尽霖十四年,周尽霖把他当兄长,喜欢和阅历丰富的人交流。

    “他也经常和我提起您,说您给了他很多帮助。”

    哈瑞斯自认为自己和从前相比还是老了挺多的,尤其是才五岁的小女儿,真切让他感受到时光飞逝,可郑清昱竟然能通过一张十四年前的明信片就准确认出自己。

    没提在邮件中给了她地址的事,开了个玩笑,“你能认出我,说明我还不算变化太大。”

    郑清昱跟他上楼,两个金发碧眼的小男孩和小女孩在和狗追逐打闹,哈瑞斯向她介绍,那是她的小女儿和外孙。

    “当然,我能认出你也很厉害。”哈瑞斯把话说完,再次看向她手里拿着的明信片,声音忽然变得格外温柔,“我从霖那里,经常看到

-->>(第2/9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