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是连川和时静怡第二次见面。
这种案子处理很快。一般来说嫖娼和卖淫人员各拘留五天,罚款五百。唯一稀奇的是瓢虫举报,把自己也给送进去。
没等多久,便有人来交罚款,也是个流里流气的混混,一人给两方交罚款。连川处理的时候多看了他两眼,对方瞪他:“不能吗?这俩人我现在就要领走。”连川有种角色倒置的玄幻感,他还没来得及按照流程说话,陈志明已经把人领出来了,他冲连川使了个眼色,让人签完字就走。
趁签字的时候,他压低声音:“所长刚打电话了。”
连川看着她签字,在人还没走出去的时候喊了一声:“时静怡,回去后记得把衣服还我。”
连川隔天收到了寄到派出所的快递,里面放着他那件衣服,迭的整整齐齐,估计是洗衣店洗的,弥漫着薄荷味。他随手把衣服挂到办公室的柜子里,继续看手里时静怡的案底。
他十六岁的时候在干吗?在学校每天无所事事、等待放学那一刻被江冉带回那个所谓的家。
江冉十六岁的时候在干吗?在学校上课,一到周末下午三点就跑到外面的公共电话亭给自己打电话报喜不报忧。
时静怡的十六岁呢?遍体鳞伤跑到两条街外的派出所,然后再被送回去。大约是为了杀鸡儆猴,隔三岔五被举报进警局,留下一摞厚厚的案底。没人想过十年还能用这种方式量化。
他走到室外,又点了根烟。
连川不是个有正义感的人,更别扯什么家国情怀。高中毕业去部队只是因为他不想再和那对控制欲强的夫妻有任何关系、同时他们需要钱;退伍当片警只因为刚好这个派出所在江冉上大学的城市。
江冉刚出生的时候,他是很喜欢这个妹妹的,他每天看着她睡觉,在父母加班的时候给她冲奶粉、教她走路。但是从他上学第一次考试拿到五十分的试卷后,这份喜欢就变成了讨厌。父母给他补习一年后,正式宣布放弃他们的第一个孩子,开始
-->>(第3/5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