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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氏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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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节(第6/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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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的酒也好,没有一点儿异味,喝酒的时候还能听听音律,吟几首诗词——虽然我不大听得懂,但身处其中,还是有飘飘欲仙之感。”

    忽尔巴说得兴致勃勃,庞琦听得不屑一顾。在他眼中,忽尔巴就是个土包子罢了,粗鄙、胸无点墨,没有才学,毫不文雅,毫无层次,跟野兽差不多。

    若非利益有勾结,他根本不可能降尊纡贵,跟对方坐同一张桌子,听对方胡扯这些。

    据忽尔巴之前自我介绍,他祖上是猎户,打小就在山中狩猎,所以虽然身在穷乡僻壤,但靠着出众的技艺,倒是不缺肉吃。

    这样的人竟然能得贵人赏识,混成苍鹰帮帮主,实在是命好到了极点。

    一命二运三风水,四积阴德五读书。人到中年的庞琦洞悉世事,很清楚人生在世,什么好都不如命好。

    他如果是家主嫡子,不是小妾所生,现在也不必活得这么辛苦。

    但也仅此而已,在庞琦眼中,忽尔巴一辈子也不可能成为贵族,到死都是个乡巴佬,骨头渣子都是粗的。所以在忽尔巴面前,庞琦一向自觉优越感十足。

    不大想听忽尔巴说这些闲话的庞琦,再度左右看了看,打量店里的陈设与门外的街巷。

    这饭铺实在是鄙陋,有些疙瘩角落里的陈年灰尘都没打扫干净,柜台上也黑一块红一块,不知道是什么污秽,看得他直犯恶心。

    旁边角落桌子前的一个壮年汉子,一看就是底层百姓,不是农夫就是苦力,这不仅是因为对方的衣衫粗制滥造,那副面相那种神态,就是个苦哈哈的庄稼汉。

    敦厚,朴实,内敛,也必定鄙陋、愚蠢。

    辛劳的生活,倒是让他肌肉不少,身材不错。

    也是个饭量大的,吃空了三个面碗,还在吃第四碗。

    注意到庞琦的目光,忽尔巴呵呵一笑,“素面吃得再多,也扛不住饿,他需要一点肉。”说着,竟然招呼柜台后看账本的掌柜,“给他一碗羊肉。不,两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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