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的书店定名为“惜时书舍”。
虽然毫无新意,但对林湘而言已经很好。若不是顾忌这世上还有同为穿越者的女主林沅在,不欲和对方认亲,中途林湘甚至想自暴自弃,干脆叫“新华书店”得了。
取好了名字,找谁来写又是一个问题。原主的毛笔字端正清秀,却也仅是如此。林湘坚信,一家书店的招牌必须要能镇场子,至少要让顾客能觉得“这果然是家书店”。
她试着去求附近书院的教书先生帮忙,肉和酒提过去,还没商量价钱,人家就大爷似的摇头,说她太俗,字只为知己者写。
俗一点有什么不好?林湘不太理解对方的清高,只好将酒肉带回家自己吃了。
最后,实在没辙,她想到了柳大夫。
柳大夫写得一笔好字,从他亲书的药方就能看出,他不止没有医生们的通病,而且一手字还出奇地赏心悦目。林湘不了解书法,但她觉得,能达到柳大夫这种水平就足够了,也不必求太好。
这天日至黄昏,估量着柳大夫应该坐完了诊,她拉着寻书一起,忐忑着进药铺和对方说了此事。
“可以。林老板想题什么字?”
“惜时书舍!”得到了对方的肯定回复,林湘喜不自胜,立刻领着柳大夫去了她的书店,那里已经铺好了纸笔,只等一个写字人。
柳砚青在书案前坐定,看着眼前的纸笔,心潮微伏。
说来,他此前从未替人题过笔墨。十六岁前,他孤身一人,离群索居、远离尘寰,无人求字;十六岁后,他回到帝京,声名显赫却与文才无干,亦无人求字;如今二十有七,医馆开了快五年,终于有一个林湘莽撞求上门来。
但他不讨厌这种莽撞。
婉拒了对方为他磨墨的好意,柳砚青颠颠墨条的重量,再对着光观察两眼它的成色,心中已经对它的好坏质地有了八分准。
在砚中添了水,柳砚青将墨条垂直搁在砚台上研磨。拿什么笔、用什么纸,都影响磨墨时的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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