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回来不同的男人,和他们调笑运动,甚至有时候还当着他的面……
随着他长大,五官轮廓越发英俊好看,他妈甚至还将他送给一些有特殊癖好的人玩弄。
那样的生活,足以将一个十岁的孩童逼疯。
从那时候起,他就厌恶所有人,特别是女人,她们将他视作玩物、长大后,他也将她们视为玩物。
他就像阴暗角落中艰难又疯狂生长的魔鬼花,以复仇肮脏为养料,茁壮成长,拼命存活。
生而不养,何以为家。
摆脱恶魔一样的妈妈后,他踏上来云城的火车。
他站在沈家宽大的别墅前站了三天三夜,发誓一定要让沈莫方后悔,要将他们手里的荣华富贵抢过来。
而他在那时,遇到了一个男孩。
和他一样大,却是另一个完全不同的人生。
璀璨、耀眼、高贵、天才……
所有完美的词汇都不足以形容他。
那是投进他人生的第一束光。
是初晨的山头,天边泛出鱼肚白,投来的第一束紫中带金的光芒。
那叫——曙光。
划破黑暗,带来希望。
男孩给他读书学习的机会,教会他格斗,让他变强有资本进行复仇。
第379章 可能变成植物人
沈沛言用三年时间,学完从小学到初三九年的所有知识,格斗能和当时的卞烽不分上下。
然后自己策划了一系列事件,从一个“孤儿”一步步骗取沈莫方的信任,成为他的干儿子,蛰伏十年,将沈沛域和沈沛城两个同父异母的弟弟挤掉,以沈家大少的身份,掌权天娱、成为沈家家主。
而那时,沈莫方才知道这个所谓的“干儿子”其实是复仇的私生子。
什么救命之恩都是假的,绑架车祸等等一系列让他感动的事情,都是他一手设计。
亲自引了一头狼进家,所以恨他很得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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