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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明帝,但大明已经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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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节(第9/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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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明代略有调整,但总体上是差不多的,这也是为什么后来雍正改革,搞“火耗归公”时,会面对这么大的阻力,因为上上下下的官员就指着这些灰色收入过活了。

    当然,倒不是说当官的就得过苦日子,但是这种“表面清廉”之下,很多灰色收入乃至于苛捐杂税都成了常例,这些见不得光的收入才是明清官员的主要经济来源。

    诸如每年纳税时收的“火耗”(一条鞭法税收统一收白银后,地方官员会说百姓缴纳的银子要统一铸成官方银锭,中间的“损失”由百姓承担,称为火耗,其实就是贪污),中央官员也有“冰敬”、“碳敬”(地方官员向中枢官员行贿)一类。

    面对这种情况,朱由榔在大力打击苛捐杂税和贪污行为的同时,也改革了官员的俸禄制度。

    首先就是废除折色,统一以银两发放俸禄,如顾炎武这种七品知县,月银为七两,这已经不少了,一年就是八十四两,相当于十名士兵的饷银,至少比之前万历时期多一倍以上。而且考虑到现在国家危难之际,官员事务繁重,也没有休息放假,所以每逢节假日和夏、冬两季还由朝廷按照官员级别统一发放“津贴”,一年大概也有二三十两。

    并且,朱由榔还完善张居正所制定的京察“考成法”,每年由上两级部门对官员做出考评,根据考评,如果成绩优异,除了可能的擢拔以外,还有奖金。

    比如考成结果为“上上”者,直接再奖励一年俸禄,为“上”者,奖励八个月俸禄、“中上”四个月,“中”、“中下”不奖不罚,“下”则申饬并罚俸半年,“下下”就不必罚俸了,因为此时恐怕调查组已经在路上了。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一开始,还有不少比较顽固的大臣官员对于这种“重利轻义”的奖金制度颇有微词,一位礼部郎中甚至为此上疏劝谏,但朱由榔只问了一句

    “敢问卿家,冰敬、碳敬是义是利?”

    顿时便让一群反对的中枢官员哑口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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