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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嫡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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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9节(第6/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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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弘治皇帝登基至今,就没办过这样的大案。

    甚至于从永乐起到现在,就没办过这样的大案。

    其实我们要纠正一个概念,就是贪污受贿这个罪,在古代并不严重,不是说它造成的后果和带来的影响不严重,而是因为那会儿人本来就是有差别的。

    在古代,人就是有尊卑等级的,我是贵族、你是平民,甚至还有贱民,我们就是不平等的,我吃好的、你吃差的,这是应当的。

    甚至不少英明的皇帝还喜欢用贪官或者也可以忍受贪官。

    有的时候皇帝还特别希望一些武官贪污一些。

    在皇帝的概念里,他富有四海,天下都是他的,多取一点给某个他喜欢的人或者为了达成某一种政治目的,这又怎么样呢?

    而且儒家大臣也长期宣传一种叫‘宽刑罚’的治国价值观。

    它经常和‘劝农桑’、‘兴教化’这种治国之策放在一起说。

    尤其秦二世而亡,秦法的严苛也一直是被拿来教育皇帝的反面例子。实际上,秦法严苛,还造就了秦统一六国呢。

    反正历代大臣是不喜欢严刑峻法的,理由很简单,

    刑罚一严,谁最难受?自然是大臣。

    所以像雍正这样的皇帝名声就不好。

    而康熙皇帝是受儒学影响极深的,他到晚年开始怠政,且一味以宽仁为主,导致康熙末年的官场极度腐败。

    弘治对于官员的宽仁也是出了名的。

    有此作为背景,

    其实就可以理解,朱厚照所说的处置浙江案的办法,并不为此时的皇帝、大臣们所接受。

    因而他一出口说必须依律惩治,

    所有人的脑海里都是三个字:太重了。

    造反杀头、抗旨杀头、欺君杀头,当了官,已经是剥削阶级了,行使一点剥削权力,这也要杀头?

    刘大夏也没想到,太子竟有如此狠绝之心。

    其实这件事低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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