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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请我当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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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第4/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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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尺五寸,大头径三分二,小头径二分二。原本杖刑,背、腿、臀分受,至宋则脊、臀分受。至金元之时,因脊近心腹,遂禁击背,于是杖刑皆为击臀。

    张顺开始不知道,等到刘应贵按照规定拿来刚刚削好的大荆条,准备扒陈长梃和萧擒虎的裤子时才知道。便连忙制止了他们,说道:“此皆壮士也,安能以常人辱之?改击脊背吧!”

    他又见刚刚削好的大荆条比较粗大,按照后世度量衡,基本是长一米一多点,一头粗十厘米,一头粗七厘米。说是荆条,实则是木棒也。便下令道:“如此木棒,击打后背几乎要人性命,且换之。拇指粗细即可。”

    刘应贵得令而去,众人皆称赞张顺仁义,弄得张顺自己都有点不好意思了。这时候布条已经被煮好,马道长亲自过来给张顺包扎。张顺此时疼得厉害,又不好意思当众龇牙咧嘴。便找点事情,转移注意力,问道:“此处虽是崇山峻岭,人口众多,往来行人络绎不绝,何以有猛虎出没?”

    萧擒虎见此人确实仁义,与常见大户人家不同,便实话实说:“其实这事儿还是因我而起。”

    “哦?此话怎讲?”张顺来了兴趣。

    第5章 养虎为患

    “我家世代狩猎,到了我这一代,父母早逝。我却喜欢舞蹈弄棒,整日打熬筋骨,不好女色,未娶妻室。十几岁时,上山打猎,遇到豹子,便将其射杀,带回了家中,是以闻名乡里。”

    “于是,周边府县常有猛兽,皆邀我前去猎杀。我杀其兽,食其肉,炖其骨,壮我筋骨皮肉,是以我愈来愈强,猛兽皆畏惧于我。有次我在山中寻得猛虎巢穴,杀其母虎及幼崽。唯有一只幼崽伤了后腿,我便擒之,欲养成而取其皮也。”

    “这猛虎虽然食人,却是罕见的宝贝,其皮最贵,其次其鞭及其骨,再次其牙可以辟邪也,余则虎肉可食,虎筋可做弓也。因虎难猎,常伤其皮,皮伤则价贱,是以我想将其养大而杀之耶。我本名萧虎,因擒此虎,故人皆称我萧擒虎也。我也因此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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