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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姐夫是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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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7节(第6/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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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丞、主簿、都尉、巡检人等,虽不是本乡人,可得知了奏报之后,也都不吱声了。

    各府县采用的虽然是流官,可朝廷任免一县官吏,真正在官之列的,也不过区区数人而已,整个县里,某种程度而言其实是乡村自治。

    而乡村自治的本质,是士绅自治。

    对于父母官而言,差役是本地人,士绅是本地人,只有自己是外人,所以上任伊始,第一件事就是要与本地的士绅打好关系。

    毕竟,大明朝廷可不存在所谓给县里的大量拨款,几乎所有的钱粮,或是县里遇到什么事,都需仰仗士绅们筹措。

    可偏偏这些士绅,在本地盘根错节,经过百年的繁衍,还有各种所谓门当户对的婚丧嫁娶。其本质,无论他们是县里东边的还是西边的,相距多少里,说穿了,他们都是亲戚,不是这家女儿嫁给了那家的儿子,就是那家的儿子曾得那家的提点,乃是那家人的门生。

    可以说,得罪了一个,就等于统统得罪了。

    一旦父母官违背本地的士绅,那么什么事都不用干了,人家若是要给你下绊子,轻而易举。

    何况,这些人大多都有功名,甚至还有一些族人在外为官,真要翻了脸,人家还未必瞧得起你这区区七品县令。

    正因如此,捏着名帖的县令,哪怕对于这些货物再反感,或者对押运之人居然牵涉到书香门第的子弟再如何觉得匪夷所思。

    可这个时候,他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

    起初,这种事还只是遮遮掩掩,或者说,还是少数,可慢慢的……这样的事居然开始泛滥起来。

    县里的官道和码头,大量押送货物的车马与船只,比之往年不知增添了多少。

    参与的士绅人家,竟也不少。

    此时,各府县的不少“有识之士”,已开始渐渐有了危机感。

    他们觉得这样放任下去,不是办法,当下便上奏朝廷,恳请朝廷禁绝此事,另一面,下文太平府,让太平府这边“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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