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嘴角噙着坏笑,将我再次搂入怀中,手不安分地伸进裙底向深处探去。
「嗯……。别,大庭广众之下的,这么多人呢。」
听见「陋习」
二字,我丰富的想象力已经让身体有了反应。
「可你不就爱这个吗?。郑女士。」
他的手停了,终究是没有在民政局门口做出出格的事儿。
我有些怅然若失,却也很快恢复了理智,「我猜,咱们的婚礼一定会让我终生难忘,亲爱的张先生。」
五天之后,我老公张自壮开着他那辆宝贝林肯领航员,驱车700多公里带着我和一大堆行礼回到了阔别多年的老家——一座位于偏远山区的小村庄。
这个村庄极为闭塞,曾经为躲避战乱而兴起的村子,如今人丁凋零。
大部分的年轻人都像张自壮一样出去拼生活,老人也多半去了政府建设的新村,只剩一些青黄不接的中年人在村里照顾田地。
张自壮父母早亡,是被村长拉扯大的,所以如生父般的村长见到他回来别提多高兴了。
这个两鬓斑白的中年人弓着腰快步上前抱住张自壮,「娃娃啊,你可算回来了。这是你媳妇儿?。真俊啊。」
我老公也亲切地抱了抱村长,「干爹,这是我媳妇郑滢溪,这次我们回来是打算办个婚礼的。」
「婚礼?。」
谁知道听见婚礼二字,老村长脸色立马暗了三分,「你个娃娃,俺们村婚礼啥样你又不是不知道。」
「干爹,我这次决定在咱们村般婚礼也是有原因的。」
张自壮拉过我,「首先,是咱们村也十几年没办过婚礼了,也该给祠堂添添人气。然后嘛,这恐怕就是咱们村最后一次办婚礼了,等山后面的路修通,乡亲们应该都会搬去城里,这村子也就荒废了。」
说着他把我向前一推,「这最重要的是,我媳妇也想体验一下咱们村的传统婚礼,你别看她长得文文静静,其实啊就喜欢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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