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随行的扈从。
“一枚汉萨币,老板,请问可以换到什么?”
“你和你畜生的吃食。”
旅店内四大皆空的陈设自不消说,就连桌子也乌漆嘛黑的油腻,宛如乔装骑士扔出的汉萨同盟的铸币,看不出任何银的成色,倒和掺铜的劣币差不太多。饶是如此,旅店老板的要价依旧黑得可以。
“两顿再带两晚住宿。”
“不行,顶多一晚住宿,我教女明晚要从约克镇回来住。”
“成交。”
在识人上颇具建树的老板似乎对这类对话相当熟悉,早早地卡住算计底线,坐等旅客挨宰。约翰见不曾留下阔绰招摇的迹象,也摇摇头走向楼上唯一的房间,楼梯被虫蛀得摇摇欲坠,踩上去都能听到嘎吱嘎吱地作响,加之潮湿的屋顶有些漏雨,真生怕哪天它会直接垮塌,把大腹便便的店主压死。
黑夜急不可耐地吸干白日的最末一缕阳光,阴风阵阵,吐息在特兰西瓦尼亚高原的土壤上。在午夜时分都没合眼的骑士从床上起身,蹑手蹑脚地从旅店二层的窗户上翻下,灵巧无声的身姿令人怀疑他究竟司职骑士还是刺客。
“果然,他是血族的眼线。”
谨慎地通过镇子中的各类遮蔽和拐角躲开疑神疑鬼的老板偶尔回头,约翰如愿瞧见在废弃农庄中竖立的接头者。
很可惜,那不是他要找的血族,仅仅是一个血奴罢了。
“大人,今天我这儿来了个可疑对象,瞧他身上风尘仆仆那样,至少赶了几百里路了,可他只带了一匹马。您看这赏钱……”
“只要属实,定会有你好……”
后脑勺被捅入齐小臂长的短剑,嘴巴开合着的血奴关节反转想要抓住背后的偷袭者,却被那人一记摆腿扫倒在地,毫不留情地掀开脑勺。这等伤势就算对于男爵级的血族来说也足以致命,更遑论这位小小血奴。
正是书开归西去,龙套无功名。
而剩下这位老板,眼下屎尿俱流、手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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