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下,我俩几乎走遍了香港各处偏僻的郊野山地,目的自然是裸体游玩啦。
香港的法例相当保守,禁止市民在公众地方或公众可见的情况下裸露身体,违者按犯罪处理。
所以,在香港户外天体,是有相当程度的风险的,但却也有着不同于内地的有趣体验,甚至惊心动魄的经历。
有一次,我和Calvin在一个人迹罕至的山林间走散了,那是一个非常偏僻的地方,简直可说是荒无人烟。
当时我身上光熘熘的,是彻彻底底的一丝不挂,连鞋子都没有!。
可说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偏偏后来天色突变,还下起了倾盆大雨!。
浑身上下一丝不挂的我,落汤鸡一样孤零零的一个人在山林间游荡,甭提多狼狈了!。
以为这样已经够背了吧,还不止呢!。
赤身裸体的我在山林间游荡间,居然遇到了野猪!。
我虽然练过不同的防身术,但并没有太多面对野猪的经验,而且,赤身裸体的我,也不想与野猪发生冲突,身上光熘熘的一丝不挂,打斗起来也不
是好玩的。
我选择掉头而走,但不知怎的,竟然被野猪瞧上了我。
我一路向前走,黝黑巨大的野猪,一直虎视眈眈的跟在后面,而且越跟越近!。
我心中有点发毛,虽然知道野猪不会爬树,躲避野猪最好最快的方法是立刻上树。
但当时下着大雨,身边的树都湿淋淋的滑不熘秋,根本无法快速攀爬!。
赤身裸体、一丝不挂的我完全不知所措,只能慌不择路的快速往前走,但求甩掉野猪,但可恨的野猪却一直阴魂不散的跟在后面!。
万幸后来远处出现了一个大水塘,我立刻跑过去跳进水塘游到中间,才看到岸边的野猪恋恋不捨的无奈离去!。
这段经历可说是狼狈万分,却又惊心动魄,后来回想起来仍然心有馀悸。
-->>(第11/14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