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细细想来理由有很多。
概括来说:
第一,一旦离婚,耿梦就失去了陈丰,虽然失去了家暴的丈夫,同时也失去了那个会求饶的丈夫,会对她百依百顺的丈夫。
第二,一种无人知晓的,仅存在两人之间的“共同秘密”,家暴是一种“共同秘密”,如果耿梦不对任何人说起,她的心里就会渐渐形成一种思想——只有我知道陈丰的另一面,只有我知道陈丰怒的时候会失去控制。
这些东西是陈丰丑陋的一面,自然不愿意被家人亲友知晓,耿梦掌握着它们,所以在这个秘密之上,耿梦拥有“谈条件”的权利,她占据着主动的地位。
第三,这笔帐很亏。对于耿梦而言,已经遭受的痛苦,如同是变黄的书页,不可能恢复原来的颜色。大部分人在经历家暴之后选择忍气吞声和原谅,并非完全出于对另一半的爱和依恋,而是一种更为隐晦的心理状态,“既然我已经损失了,如果放你离开我的身边,我就再也没有赢回来的机会。”
这种心理有些类似于赌桌上已经输了筹码的人不愿意离开,因为一旦离开在赌者心里就意味着真正的失败,放弃才是彻底输了。
也正应了那句老话,有赌不怕输,赌徒就是这样的心态。
一旦离婚后,桥归桥、路归路,一朝转身,从此天涯陌路,黄泉路上再相见,彼此早已喝下孟婆汤,当年谁欠了谁,谁负了谁额,从何说起?
这一世两清,岂不是损失成了定局,再无还本的机会?
有时候,人们以为的心软其实也是基于选择的,只是有些权衡和计算在表层之下,藏在奶油蛋糕的最里面,自己都不一定能够现。
很多东西都是选择之后的决定,只是选择不再是中小学考试时候那些印在试卷上的题。
耿梦恨张枚,恨的就是两清之后再无还手之力,张枚二十多年不愿意想起耿梦,也是因为她不想知道自己当时可能做错了什么,年轻气盛或是一意孤行,替他人做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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