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熟门熟路向凌云霄的女秘书问好。
☆、凌云霄的故事ii
那年暑假,在海滩边发生的事情是这么开始的。
当时时采春在一家潜水俱乐部打工,当然,只是打杂,连水肺这种特殊设备都是没资质接触的——尽管他很擅长游泳和潜水。
有一天,有个大概三、四岁的小男孩在海滩上走丢,结果被时采春捡到。那个小男孩因为害怕哭得很厉害,时采春用一颗棒棒糖把小男孩哄好,然后向自己的主管请几分钟假说要送小男孩去管理处。主管强调了让他送完小孩赶紧回来帮忙,时采春答应下来后抱着小男孩去了管理处。带小男孩来玩的那对大人心很大,孩子丢了很久,愣是没察觉,也就是说,小男孩在管理处一时没人来认领。时采春应该是想放下孩子就回去上班的,可是,只要他把抱在怀里的小男孩放下,小男孩就嚎啕大哭。最终,他只能抱着小男孩在管理处等了足足两小时,才等到那对大人带着自己儿子来管理处接侄子。
他们的儿子和时采春在前一天才发生过不愉快的冲突,因为时采春冤枉那个儿子是跟踪狂。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却不知道怎么被那对父母误以为他们是朋友。之后发生的事情不知道是巧还是不巧,时采春因为翘班时间太长,被主管骂得狗血淋头,因为小侄子想见给自己棒棒糖的哥哥,带他去道谢的夫妻正巧看到了这一幕,他们拍电影似的上前伸张正义,愣是把时采春的工作给声张丢了。
……为了防止我的堂弟再被弄丢,当时我也是跟去的。事后我对他说,听到他被骂,我还挺爽的。他没理我,回头就逗我堂弟叫他叔叔。我堂弟就是那么不争气,时采春不过送了他一只布偶熊,立即让喊什么就喊什么。时采春转头对我说,听到我平辈叫他叔叔,他也挺爽的。
那年夏天,我堂弟几乎天天有机会管时采春叫叔叔,因为丢了工作的时采春很快成了我们家的导游。这是我父母唯一能想到的补偿办法,毕竟,他们替人出头,却没有收获电影里的正面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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