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的进行下去。
周寻卿离他越来越近,随后在他唇上轻轻印下一吻。
与此同时,温与怜的脸红到了脖子根,僵硬地快赶上美国的自由女神像,若不是心脏横冲直撞,他都怀疑刚才一瞬间自己是不是死了。
想来丢脸,他堂堂长水街温二爷,被亲个嘴像思了春的姑娘,威严扫地,只余唇上酥软,心乱如麻。
从此,二爷软成了兔子。
唯周寻卿可顺毛的兔子。
作者有话要说: 下章还会这么甜吗
应该不会了
☆、活着
三月某星期四上午,温与怜在第五十八次写错了abandon的单词后,他忍怒放下笔,偷瞄着看周寻卿的身影消失在班级门外,他招架不住怒气,将写单词的草稿纸撕成两半,扔进了垃圾桶。
花梅刚好边吃瓜子边回头看了他一眼,好死不死对上他的眼睛,他一愣神僵成了干尸,然后立马说道我什么都没看见就转过身子去了。
开学过了近一个月,花梅基本上弄清了后桌周大仙和温魔头的关系,说通俗点就是“师徒”关系,共同目标为了战胜高考,突出重围。
有个全校前三的学霸坐同桌兼师父,温与怜该感慨自己走了狗屎运,每天免费无义务补习不说,还能欣赏那张全方位无死角的帅脸。人都有一个同性,喜欢美好的东西。想像一下,假如你是一个蜜蜂,天天飞在一个高贵散发着无与伦比的花香旁边,产出来的蜜都是超甜,吃了能蛀牙的那种。
温与怜悟性不错,二十来天的数学补习,他的数学成绩突飞猛进,基本上从十分上下浮动的成绩直接飙到了百分左右,虽然较班级和全校来说这不算什么,但人总是在进步的,脑袋是持续开窍的,这是向好的发展,足以凸显他的优秀。
只是悟性为一说,缺根弦的毛病也是不容忽视的。温与怜英语极差,一场随堂英语单词听写下来,战况惨不忍睹,各种单词在他手里死伤无数,还有许多被残忍的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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