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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十四,阴历大年三十除夕。
温与怜恢复上班一个月零二十天,没有回长青园的第十三天。因为寒假加上临近春节,出来玩的人多了,每个人都很开心,到哪脸上都在笑。
邱哥最近似乎在追一个女生,整天见不到人影。
这天下午六点,邱哥在外喝醉了回来,脸上两坨红,满面春风。
温与怜在外面迎着冷风抽烟,忙接住了头栽地的邱哥。
邱哥喝醉了,眯着眼睛看他,张嘴全是酒气。“二爷,是你啊,你怎么,看起来,不怎么高兴啊,今天可是,除夕夜,你不,嗝,不回家过年么。”
温与怜扶着他道:“你不也是”
邱哥被搀着架上了栏杆,勉强支撑住身体,吹了点凉风,眼睛吹开了些。
“我没有家,我一个人,不过,很快,我就不是一个人了,我,我也要有家了。”
邱哥说着说着就笑了起来。邱哥喜欢笑,但他每天的笑都只是运筹帷幄的智慧,他很少有今天撒疯却很真诚的笑,那种如获至宝,怜惜怜爱的快乐。
他拍拍温与怜的肩膀,安慰道:“你要是不想回家过年,就在网吧待着,吧里也有好吃的。邱哥我今天高兴,想吃什么都算我头上。”
温与怜看着他疯癫的样子,问:“邱哥,她喜欢你吗?”
万一只是因为对方的好感动了自己,也算做喜欢么。
邱哥说:“当然喜欢,不过最开始,我是因为喜欢她才想要和她在一起,喜欢是自己的事,要去争取,不然一辈子都尝不到那种一语一笑都是甜甜的味道。”
温与怜神经放空,想起不知是谁写的一句话:因为喜欢,我想看看那花,我不摘它,将它束于花瓶;我只想每日经过它身旁,能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闻到它的花香。
倘若他不是因为周寻卿对自己的好才对他有好感,而是冥冥之中,他站着的方向,有那丝花香,他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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