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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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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1(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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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不如批发市场买大红中国结,还送熟鸡蛋,起码能吃。

    周寻卿这个有钱的挥霍大爷,毫不心疼地付钱,和前台聊了一会。温与怜缜密计算不值,借身体的掩护偷拿了布置餐桌的一朵新鲜玫瑰花。

    朝前台礼貌一笑,转身立马变脸。

    两人吃了牛排,两份全熟,一点血丝都没有。

    盘子端上来的时候,温与怜拿着刀叉无从下手,他又不是洋人,用不惯刀叉。对面的优雅先生左手持叉,右手拿刀,一点点切着牛排,往嘴里送。

    温与怜不便多看他,一瞬曾想扔了刀叉用手抓,可那样的话会显得他非常土气,像个没见过世面的“原始人”。

    于是他学着拿刀叉,可还是七秒失忆,颠倒了刀叉的位置。

    他右手拿叉,左手用刀,切了块牛排放进嘴里。

    牛排的味道不错,要是没有血腥味就更好了。

    温与怜的脑回路总和别人不一样,他用刀切下牛排之后,还用拿刀的一边把牛排放进嘴里,竖着抽出来,锋利的刀面立刻在他唇面划了一道细浅的口子,渗出了咸腥味。

    他刚准备伸手去摸,周寻卿抢先喝道:“别动。”

    他从座位上起来,弯下身,朝那伤口看了眼,说道“别用手摸,伤口不深,伸舌头舔一舔。”

    温与怜照做,没过一会嘴里就尝不到血腥味了。

    奇怪,怎么有股咸肉的味道。他想,目光瞥见周寻卿使刀扒开牛肉,火眼金睛似的挑出了其中的筋,切下,推到一旁。

    一时间,温与怜回忆起之前伺候这位大仙的时候所遭的罪,一点点不健康的东西都不能沾,沾了轻则上吐下泻,重则发烧住院,一米八多的大个子,骨子里是个一碰就碎的瓷娃娃。

    吃什么都挑,跟个孩子似的。

    但兴许吃好喝好不染纤尘的生活习惯,才造就了干净俊秀的周寻卿。温与怜透过血肉深入他骨子里探寻,血肉,铁骨,灵魂,无一不是纯净的,无一不散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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