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疯魔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分卷阅读34(第2/4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小白兔,心里的小人上蹿下跳,想摔开门就跑,可若他这么做了,就丢了面子,往后也不用捡起来了。

    幸亏周寻卿有点眼力见,抛出个绣花球,又凌空勾脚将其接住,收敛了语气里的低沉哑气道:“我转学来这里没认识什么人,上次我发烧,是你送我去的医院,我想,我差你个人情。”

    ——把我自己还给你。

    周寻卿说到这戛然而止,顺下来的一句话还憋在心里,时机尚未成熟,他要是再说下去,就适得其反,真真逼人离开了。

    温与怜嘴笨,不怎么会说话,像是山里土著救了城里的人,听到谢意,扭捏地让人不用谢。

    “顺手而已,脑子抽了。”

    周寻卿:“敢问这种程度的脑子抽一年要发作几次,我觉得我可以每次都可以赶在你抽风的时候在。”

    “你……”

    “多占点便宜总是好的。”

    两人之间的谈话像播放尘封多年的录音带,顺一会,卡一会,至于谁顺谁卡,当事人心里最清楚,也最想骂娘。

    星期天,壮壮就要被接往新家,周寻卿陪同温与怜去了南郊福利院。

    现实里的夫妇二人看起来要比照片上更温柔一些,那女人牵着壮壮的手出门,到马路上的时候,壮壮看见了温与怜,松开她的手,走了过来。

    壮壮的新妈妈第一次见到温与怜,心下对这十六七岁的少年有了认知——清俊凉艳,就是背过身的气质过于阴郁。

    温与怜没有啰嗦说太多,只嘱咐了两句话。

    听话。家长都喜欢听话的孩子,有时候听话会免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心悬明尺。希望以后不论如何,更广大的世界是对是错,心中总要有那杆称,那个永不后悔的指明灯。

    他说的话,壮壮定会牢记于心。尽管她小,但她已经经历过了人生几大悲痛,比阅历的话,相较一生一帆风顺的人绰绰有余。

    壮壮踏上她新父母的车后,回头死死看着温与

-->>(第2/4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