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体力才这样不支,让他不至于太狼狈。
好不容易爬上楼梯回到房间,他蹬掉鞋子,脱掉几乎湿透的上衣,一头躺倒在床上。
“啊,真舒服……”
没有哪里比床更舒服了,此刻他顿悟出这个道理。
但一颗运动的热心并没有因此熄灭,第二天还得继续,无论过程有多困难,只是……
“虽然现在徒有一腔热血,到了明天能剩下几分呢?”
他一边嘟囔着,一边站起身准备洗澡。
自从来到巴塞罗那,他一个字也没有写过。
也不曾握过笔,他的身边没有笔这类物件,最接近写字的就是用手机打字,可身在异乡,也没有谁可以联络,而工作方面的消息他是一概不理睬的。可能出版公司那边已经炸开了锅?那也不管,准确说是他已经无暇再管,毕竟自己的身体都要垮了,而工作说到底只是生活的一小部分。
来到巴塞罗那,他体味到了生活的乐趣。
以前他的生活单调而枯燥,早上早早起床写作,到中午简单吃点东西,午睡之后看一下午书,偶尔出去看场电影,或者泡泡咖啡厅。他没有大手大脚花钱的习惯,几乎可以说有些抠门,比如不管别人多少次建议他换套房子,他还是觉得原先那间又小又破的公寓很合自己的胃口,就像一双旧鞋子往往比新鞋子更讨主人的喜欢,因为旧鞋意味着不必心疼,雨里雪里都能穿,兴致来了穿着下海也是行的。
这么看来,自己的这种性格是与大富大贵无缘了,写书赚来的钱如果找个投资顾问,估计可以赚到更多钱吧?或者想办法避避税,但他嫌麻烦,也不喜欢耍这些手段,该交多少税就交多少,心疼是心疼,可总比绞尽脑汁而提心吊胆要好。
简而言之,他是那种脚边就有钱也不愿弯腰去捡的人,这种人社会上一般称呼为白痴。
算来旅行至今已经半个月有余,他得以远离文字,实在是犹如水手回到6地上,鱼儿生出翅膀,感觉好不轻松!跑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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