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雄姿的所谓龙马,却没有半点的喜爱之心。
不喜欢原著里,这家伙展现出来的那一副桀骜难驯的臭脾气。
一个它,一个黑狗,再加上一个无良段德。
这三个家伙,都不喜欢,看书时就想着找机会狠狠地蹂躏他们。
究其原因应该是同类相斥吧,唐锋自身就很无耻,所以就不太喜欢,也不太能接受,比自己更无耻更下作的某些家伙。
“灭天,抓住它!”
唐锋给坐骑下令:“你是狮子,草原上的王者,要让它知道,它只是卑微的猎物,一匹弱小的斑马。”
关门放狮子,给它改改脾气,直接咬成神经病!
什么龙马,从今往后,让它自认为是一匹卑微的斑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