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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哥叫朱重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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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 故地(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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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及,城墙之外是密集的热带的植物。荔枝龙眼芭蕉等等,这片土地即便是没有被深度开过,也是那么富足。

    自古以来,这里就是宝地,等到了明清两代更是一飞冲天。甚至推翻帝制的伟大成就,和打倒军阀的北伐之后,都有这座城市的影子。

    进入城墙的霎那,朱五有些恍惚。

    看着高大的城墙,他在想如果按照后世的划分,这里是番禺还是越秀?这算不算故地重游。

    当年他就是在这座城池中,艰难求活。

    有人说这里是天堂,若是有钱你会享受到无法想象的风光。

    也有人说这里是穷人的乐园,无论怎么穷,都永远不会为了几百块城中村的房租,和十五块一份的猪脚饭愁。

    战马上朱五看着两边的风光,小声对身边的亲卫说道,“问问本地官员,这里有没有猪脚饭。”

    “你个没文化的,猪脚饭不是广州特产!”跟在朱五后面的席应真翻个白眼。

    以前,无论朱五去哪里,都是席老头看家。但是这次来广东,却是老头一定要跟来。

    “正宗的猪脚饭是潮汕的吃食!”席老头哼了一声说道,“广州是早茶,是猪杂粥,是.\n.\n.\n.\n”说着,老头看了朱五一眼,“和你说你也不知道,对牛弹琴。”

    朱五笑起来,“我怎么不懂!”然后,小声道,“老头,我以前就是在这里开车的。”说完,对老头眨眨眼睛。

    对于自己的过往朱五还真没和老头深说过,之所以不想深说是因为有些不好意思。老头可是那啥时代第一批大学生,毛熊和汉斯那里都深造过的人物,自己的出身则是有点拿不出手。

    老头斜眼看看朱五,“你识唔识讲白话?”

    朱五点点头,“会听,但是舌头不会打弯!”

    老头又是一个白眼,“丢!”

    进城之后,朱五在事先准备好的官邸安置。

    而老头则是带着毛骧和几个侍卫,在城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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