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能永久的免下去的,不然当官的吃什么。
至于后年收税的时候,会不会爆发冲突,那时候群体性的老百姓聚集已经消失,各个击破的本是,官府还是有的。
第五,各村乡勇当以保家守土为责,不可聚众滋事,不可鼓动造反,不可勾结洪匪,不可据地自雄,不可拦截商旅,违者严惩!
第六,各村寨乡勇首领,若能立功,加官晋赏,手下生事,首领连带。
第七,凡各村宗族族长,地主乡绅,无论大小,具名联保,一损俱损,一荣俱荣。
几万人鼓动起来,良莠不齐,鬼知道会生出什么莫名其妙的事情来,提前给他们立一个目标,告诉他们大家是保家守土的,不是要造反,不是要拉杆子打天下,明确他们的目标,这样才有基本的规矩。
前四条是关于如何组织的,后三天都是在讲规矩的,不但要讲规矩,还讲明违反规矩的惩罚,不但要惩罚,还具体到人,还要让相关人具名,让责任到个人,这是责任制的方式。
当所有村镇的青壮都组织起来,并且给他们都明确首领,这就有了带头人。有了带头人还不够,乡村情况复杂,跟带头人唱反调的多了去了,那就让所有的乡绅,哪怕只是一个小地主也要具名联保,出了事连坐惩罚。
朱敬伦就不相信,乡村中所有的乡绅阶层,宗族头领全都背上责任的情况下,乡勇们还能闹出事来。
条陈很快就给富礼和陈芝廷看过。
都认为这种条陈太过严苛,至少那些地主、乡绅恐怕都不敢担保,要是出了事,他们要背连带责任的。
“必须联保,不然才会出事呢。有的是站在后面看热闹不嫌事大,而且还悄悄煽动的,一个二流子煽动自然不怕,怕的是一个乡下举人也煽动,那就麻烦了。”
朱敬伦坚持道。
“这是疏吗?”
富礼很疑惑,按照他的理解,朱敬伦不是应该想办法解散乡勇吗。
朱敬伦道:“堵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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