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根没有一口歇息的时间。
于彬被抓后,明白自己被李悠然出卖了,没费什么功夫,第一时间就将所有李悠然的罪名一一供出,还交代了他有个账本,上面写了他所有捕猎来的人的人命和埋尸地点。
不过,他坚持自己没有杀人。
他把罪名全部推在李悠然和他大儿子头上,说他只是没忍住诱惑,跟被害人有了些身体接触。
他还恶狠狠地指出,这李悠然看着柔柔弱弱,实际上所有的受害人都是她下的手,她选好受害人,然后指挥他们两人对其进行捕/猎、虐/待、杀/人、辱/尸。
至于李悠然则全然否认,她也是受害者,只是受到于彬父子的威胁,所以才会帮助他们狩猎。
两人的口供相左,不能仅凭着李悠然表里不一的性格来判定她是个杀/人变态,更别说主动去虐/待了。
两人不一致的口供关系量刑标准,一时间,审问陷入僵局。
不过两人统一的口径是,那下水道里的女人尸体绝对和他们没有关系,实际上那下水道的暗河里后来还找出不少尸体,都是女性,年龄根据检测大约在16到32岁之间。
据他们交代,他们儿子于童童十几天前失踪,同时,他们收到了一封来信。
来信里称,只要李悠然去警察局一趟,他就放了于童童。
虽然这要求看起来是要他们去自首,然而奇怪的是,信里的人还给他们安排了一个住处,和一张去苏国的机票。因为这样,李悠然这个不在乎于童童死活的毒母,才愿意顺从信上的要求去警察局,毕竟能够出国,她会更加安全。
为了保证自己安全,把罪名彻底摘去,两人一合计,想了个计策。
先是哄骗通缉令满大街的智商大约只有七八岁的大儿子去警局自首,拖延时间。然后于彬去他母校大河中学绑架人当人质,以备后患。
他们定的时间是下午三点,如果李悠然平安报信,那于彬就不采取任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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