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人不一样。
若只是搬扛货物,肩头的老茧或者磨损,应该是大片的,而他肩头是条状的压痕,又有着不少拉扯伤疤,很容易就能够推断出他曾经拉过纤。
更何况,他还是个驼背的,虽说搬运工都有驼背,但他却不一样,他除了驼背之外,膝盖上也有不少伤痕。
拉纤的人几乎如狗一般趴在地上,才能艰难地拉扯纤绳,膝盖磨损或者受伤,那都是家常便饭。
至于背后偷偷供着儿子读书,这就更是容易了。
这些人身上都有着极其浓重的汗臭或者狐臭,但李老四身上却有着一股墨水气味!
陈沐修炼了玄功之后,嗅觉和听觉都更加的灵敏,更何况他打小读书,对墨汁气味最熟悉不过,适才凑近了一闻,心里便清楚了。
拉船搬运的苦哈哈,又岂会舞文弄墨,即便是能写,墨汁气味也不能保存这么长时间。
唯一的解释就是,他身上带着写了字的纸!
若是熟手写字,笔墨必然精练节制,只有刚刚开蒙练字的学童,才会毫不吝惜,写大大个的字,墨汁气又岂能不重!
这李老四必是厌恶这样的命运,想让儿子脱离这样的生活,才不惜当牛做马,也要供儿子读书。
儿子学会写字,他甚至比儿子更加激动与高兴,将儿子练字的字帖藏在身上,闲下来看一眼,闻一闻墨汁气,便生出力气来,这该是唯一的解释了!
李老四虽然硬着脖子在辩解,死瞪着陈沐,但陈沐已然是看穿了他的秘密。
“这没什么好羞耻的,又为何不承认?”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没有谁生来就卑贱,谁又想过这样的穷苦日子?”
“你可以为了儿子,不择手段去赚钱,可以阻拦我这个杀人重犯,可以见利忘义,可以见钱眼开,但不可否认,你是个好父亲。”
“该羞愧的是你身后那些人,而不是你,你的儿子会写字了,难道很丢你的脸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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