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都精通南拳,出手没有什么轻重,而洋人们套路虽然不同,但陈沐对洋人们拳脚的了解,只局限于跟伊莎贝拉打的那一架,未知的才是最可怕的。
陈沐不是个轻易打退堂鼓的人,尤其是安葬了家人之后,就更加坚定了他要救合伯等人的决心。
想要救合伯,就只能将伊莎贝拉的交易进行下去,也就是说,打赢了这些人,或者顺利入选扈从骑士,才能换取合伯等人的自由。
无论哪一种,这些人都绝不是他陈沐的朋友,又岂能不好好观察观察?
“巴蒂斯特先生,这些火枪手很厉害么?他们有什么才艺?”陈沐也是尽可量去了解敌人。
唐廷芳那边是没法子打探,但火枪队却是洋人的骄傲,这些洋人最喜欢炫耀显摆,根本就不会藏拙,恨不得将自己所有的本事都展现出来,博得大家的喝彩,所以他们的才艺,该不是秘密才对。
果不其然,巴蒂斯特有些不舍地收回眸光来,不再去看那些火枪手,而是朝陈沐道。
“这些勇士乃是皇家火枪手,他们是伟大的法兰西帝国的骄傲,火枪固然是他们的特长,但真正让他们立于不败之地的,却是他们腰间的长剑!”
“长剑?”陈沐不由放眼望去,陈沐是见过西洋剑的,伊莎贝拉身上就有,伊莎贝拉昏迷疗伤的时间里,陈沐也仔细把玩过她的长剑和火枪。
火枪是非常危险的武器,陈沐也不如何敢去碰触,生怕走火,但长剑却是细细研究过的。
这些西洋剑细长坚韧,只有单刃,而非双刃,重在刺击,而非挥砍横削,剑的制式决定了剑术有些单调,花样并不多,但却也变得更加的高效。
陈沐在观察,这些绅士淑女们也同样如此,毕竟他们是要押注的,也好在巴蒂斯特先生是个老手,对火枪手们也颇有了解,便给陈沐讲解了不少内幕。
陈沐自是一一默记于心,又放眼去看唐廷芳的人手,从他们的拳眼关节身形和站姿目光等等,来给他们初步排个优劣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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