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红了,只能硬着头皮说道:“我叫琼斯·德拉库拉。”
“德拉库拉?可是,我们并没有德拉库拉家族的会员。”
“我的徽章是跟亚岱尔·萨姆博借的。他是我的朋友。”想了想,琼斯又补充道:“我是他兄弟会的成员。徽章不可以借来用的吗?”
“原来如此,当然可以。这边请。”血族侍者笑了笑,当即引着他往里走。
四周的人又各忙各的去了。
“可以那你问个屁呀。”琼斯小声嘀咕了一句,迈开脚步跟着血族侍者一路往里走。
那个血族侍者还一边走,一边回头说道:“琼斯少爷对吗?老实说,我们这里像您这样年纪的访客几乎从来没有过,所以您一进来我就注意到了。才多问了几句,希望您不要误会。我们是非常讲究信誉的场所,不可能让任何不明身份的人进来,这也是为了维护会员的利益。”
“可我只是告诉了你名字,你甚至没有验明我的身份,这样跟身份不明有什么区别?”
“我们只需要保证您的徽章是真的就行了。”
“嗯?”
不得不说,这个地方是真的豪华。一般来说血族居住的地方要么黑漆漆,要么金灿灿。
黑漆漆很好理解。为什么是金灿灿?因为血族的生活都是夜生活,而夜晚,是要照明的,火光是带有红和黄的,以至于任何洁白的物体,在火光下都会略微偏向金色。久而久之,他们就干脆喜欢金色的了。
而在这里,却不是。这里用来照明的,是一种悬挂在天花板上,拇指大小的白色圆球。放射出白色的,柔和的光芒。虽说只有拇指大小,但放射出来的光,却十分璀璨,以至于整个环境在夜间却好像白天似的。
这时候,这里的风格就凸显出来了。
几乎所有的一切,几乎都是白的。白色的地砖,白色的墙壁,白色的雕塑,门把手,边框,都是银色的。甚至连悬挂在墙上的画,也都是偏白色系的。整个环境有一种暖洋洋的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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