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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冕唐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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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0 日拱一卒,改制兴世(第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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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特别是地方上一些佐员判官们,更是这种现象的重灾区所在。

      比如通泉县大街痞郭元振,地方上一待就是一二十年光景,只要能将县令主官安抚好、不上其劣迹,就能舒舒服服的当个害群之马,哪怕朝廷派遣诸道御史采风观政,主要关注的重点还是州县正官,对这些判官佐员则就难以深入了解。

      当然郭元振是大器小用,一俟抓住机会便能青云直上、建功立业。但是更多的州县佐员判官,则就只是单纯的混。

      针对这种监察制度的不到位,李潼也跟诸宰相们讨论良久,决定暂时不宜正面触碰这个问题。比如将监察区细作划分,或者频繁派遣御史。

      这一类的举措虽然能直接收见成效,但却会造成地方官员群体性的恐慌,使得本就存在的吏治问题变得更加严重。治大国如烹小鲜,用力过猛必然会适得其反。

      当然已现的问题也决不可视而不见、继续姑息,虽然不宜正面触碰,但却可以从侧面突围。在经过一番讨论后,朝廷决定在道与州之间再设立一个新的执行单位,暂且称之为路。全国州府划为三十四路,但并不负责具体的行政事宜,而是只负责督学事宜。

      朝廷分遣三十四路督学使,以监督管理州县设置官学,选教学子。等到各路官学初见成效,便可以顺势将诸州府选举贡人的权力集中于各路,从而再循序渐进的将一些行政权、监督权等加诸于此,最终形成“路”这一级新的行政单位,改变地方行政结构的划分。

      说到底,唐代州这一级行政单位的设立已经逐渐不再适合大一统且体量庞大的帝国统治。李潼他四叔李旦就曾经设想将天下分设二十四个都督区,以诸都督分掌事则,但因这样的划分难免会让诸都督权重一方而作罢。

      唐玄宗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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