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千万别误会啊,我这不是在自降身价为你争取利益,你拿到的分成演出费用越多,咱俩最后真正到手的钱就越多。你的钱再去分。都是和你自己的公司去分了。但我的钱可是和国娱再五五分成的。说俗点,就是我拿的钱越少,咱俩被坑的钱就越少。所以我肯定会做出最大限度的让步,让你多拿。”
“你和国娱签的经纪约是五五分成?”
“对,我的综艺演出和广告代言收入都是和公司五五分成。唱片分成我可以拿的多点,但现在这行市,纯唱片收入其实很少,卖唱片那点收入,都不够塞牙缝的。做两场演唱会,就要比卖一年的唱片收入还高了。”
“这个我理解,但你作为一个大天后,怎么广告代言也和公司五五分成啊?你的经纪约也太苛刻了吧?”
“我的经纪约在国娱算是最好的了。在国娱没有任何一个艺人拿到的经纪约比我的条件更好。我上一份经纪约你要知道有多被吸血食髓,你非得去砸了国娱不可。但这家公司就是这样,他们业内第一吸血鬼的名头不是白叫的。你要想利用他们的资源。就必须被他们吸血。等履行完这份新的五年合约,你的公司要做起来了,我就跳槽去找你了,我不被他们吸血了。这些年被他们吸走了1o几亿的血,我真是被吸够了。”
“你在跟我炫富吗?”林在山无奈的笑了。
“哥哥,你又不是没见过钱的人,这算什么炫富啊。你当年跟我那才是真炫富呢!天天拿钱砸我。”李孝妮下意识的埋怨了一句,跟着就是悠悠一叹。
想当初,林在山挣的钱,要放在今天。也有好几亿的购买力呢,李孝妮打拼了12年,有钱的程度也就是和林在山当年差不多。那时的乐坛,真是遍地黄金。可惜好时光一去不复返了。
李孝妮这辈子花出去的真金白银。估计还不如林在山那两三年花的多。所以她自己觉得在林在山面前,算不上有钱人。
“别提当年了。”
“嗯。”李孝妮转回正题:“那这事咱们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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