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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云乱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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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一章 大罪十二(第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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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内乱,并意图趁乱加害首徒秋叶,其大罪七。”

    “宗内机密要事,青尘任意泄露于外人,种种专擅,不可枚举,其大罪八。”

    “其加害萧煜之际,代天璇峰主玄尘出手阻止,竟毫不顾念同门之谊,险杀害玄尘大真人,其大罪九。”

    “暗阻掌教所订之千年大计,其大罪十。”

    “叛宗而出,坏宗门戒律,不敬历代祖师,其大罪十一。”

    “掌教真人受阻于东昆仑时,青尘竟不顾尊卑情谊,伙同牧观、刁殷、上官仙尘等人围而攻之,致使掌教真人不得不提前飞升,丧心病狂,其大罪十二!”

    “如此十二桩大罪,人神共愤,天理难容,除千年前叛逆剑宗之祖师,竟是再无出其左右者。”

    “经峰主议事及殿阁之主议事,决定自今日起,将青尘逐出门墙,废黜其道号,凡宗谱、名册、牌位、碑刻皆不可有其名,本宗弟子,无论身份尊卑,皆可杀之,以正本宗清名,如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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