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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云乱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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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曾经的士子(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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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动天下,执掌天下的时代,这是修行者们的时代。”

    “一人可抵百万师的时代。”

    “一剑可取千里之外头颅的时代。”

    魏迟叹道:“听闻佛门有末法时代之说,到时最后一位圣人出世,世间再无修行者,那才是我们士子的时代,属于士子风流的时代。”

    萧煜闻笑了笑:“那不是你我可以见到的场景了,现在还是要看谁的拳头硬一点的。”

    魏迟负手,看着萧煜说道:“你修炼瞑瞳,而从辩法大会上的表现来看,你还修炼了天魔相,本质上来说你属于魔教一脉。”

    萧煜不惊讶魏迟知道这些,而是颇为感兴趣的看着他,问道:“那先生既然知道这些,想必也知道萧某半步履霜的境界了?”

    魏迟点头。

    萧煜更加好奇,继续问道:“先生既然知道这些,那为什么还有如此大的自信可以取萧某性命,可否请先生不吝赐教?”

    魏迟看着他的脸,想起了多年前遇到那位带着女儿外孙回江南故里祭祖的老大学士。

    那位老人早已经死了,他的家人包括他的女儿,都已经死了,只剩下当年还是稚龄的外孙。现在他的外孙就站在自己眼前,自己却要杀死他。

    物是人非,事事休。

    往事俱往矣,还是看今朝。

    他已经不是当年那个白衣折扇,酒醉当歌,美人在侧,放荡不羁的士子,他只是一个落魄的幕僚。

    那一切已经随着那一袭白衣彻底消失。

    没有等到魏迟的回答,萧煜便不再等。

    黑色狐裘猛然掀起一角,萧煜的右手伸到左侧握住剑柄,?的一声抽出长剑,长剑在月光下挥洒出如霜般的寒芒。

    萧煜提剑,踏月光而行,朝着那一袭有些灰蒙蒙的白衣的走去。

    从回忆中回身过来的魏迟微微眯眼,手中长袖一卷,多出一支巨大的毛笔。

    看起来更像是长剑的毛笔。

    他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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