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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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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9章 看看(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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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杂,张三找李四借了一贯钱,约定利滚利,每月一分的利息。

    这种利滚利,是朝廷所禁止的勾当,并不予以保护。

    可问题是,张三和李四的借贷行为,是在李中易布禁令之前的行为,这就有些难办了。

    “本官判决如下:张三所借的一贯钱,应付李四的息钱,为百分之五,而并非是百分七十……”

    案情并不复杂,法官当场作出了判决。张三借钱是事实,但是所付的息钱,必须符合朝廷的规定。

    李中易双手抱胸,看着放高利贷的原告哭丧着脸,不由觉得有些好笑。

    只要是官府不支持放高利贷的剥皮利钱,权贵和大地主们,就无法通过利滚利的方式,剥夺自耕农的土地。

    对于朝廷而言,大地主们都属于吸血鬼的范畴,向下压榨农民,向上躲避税赋,没什么鸟用。李中易看得很清楚,只有自耕农,才是朝廷赋税的根本性来源。

    所以,李中易制定的政策,一律偏向于保护自耕农的根本利益。

    至于,大地主们不满意了,想要闹事?那就太简单了,朝廷养兵可不是只吃干饭的。

    说白了,限田令和限利令,合在一起就变成了一个阳谋。

    顺之者昌,逆之者亡!

    如今,各地的大地主们,因为不服而闹事的人,已经被砍掉了几千颗脑袋。

    砍了脑袋,抄了家产,就等于是把利益,进行了重新的分配。

    从大地主那里抄来的家产,李中易并没有无偿的分给平民,而是留了下来,作为皇田而存在。

    所谓的皇田,也就是皇帝所拥有的田产,妥妥的国有资产。

    李中易看得很清楚,只有部分的土地国有化之后,才有可能在饥年确保饥民们有田种,有饭吃。

    指望大地主和大乡绅们,施舍粥饭给饥民吃,不过是杯水车薪的痴心妄想罢了。

    在小农社会,最重要的生活和生产资料,就是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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