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我不会把宝贝女儿给你的,去死吧,小混蛋!(第8/9页)
透命运和灵魂的迷雾一般。他看了一会,认认真真地说道:“和女孩子相处,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唯一注意的是一定别让她跑了。就算偶尔吵了一架,哪怕厚着脸皮也要追上去好好哄哄,她们有时候就是这么不讲道理的,理性的我们没有必要和她们一般见识。
“有时候呐,就是那么一念之差会改变许多。”
这倒是听着有几分道理,我得记下来。格里菲斯点头赞同。他不由得冒出一个念头,如果留住嘉拉迪雅去房间里坐坐,玩玩自走棋,自己也没有必要一个人听不知道哪冒出来的精灵唠叨。
哎……原本应当是美妙的夜晚呐!格里菲斯抱着自己的头揉了起来。
一直在嘀嘀咕咕的艾斯塔斯把杯中酒喝干,倒扣在桌上:“好了,难得的闲暇时间结束了,我要回去工作了。”
“辛苦你了。”格里菲斯急忙起身。艾斯塔斯估计是位精灵的大人物,而且这么晚还在努力工作本身就值得他尊敬。
“你可真有礼貌,”艾斯塔斯耸耸肩膀,“临走之前,问你一个问题。你喜欢的这女孩,多半是身份高贵,你怎么判断自己有没有资格向她求婚呢?”
啊,这……格里菲斯立刻陷入了迷茫。他试探地问道:“应该不是我也拥有高贵的出身吧?”
“那当然不是,又不是牛马鹰狗,非得要个纯血纯种的,文明的生物要有文明的样子,”艾斯塔斯回答道,“听说你们人类1o万银郎财产,再有个5ooo银郎年金就可以提亲了。”
“有这么一说。”
“在迦南可不行,你一定会被打死,”艾斯塔斯在自己的脖子上比划了一下,“提财产那是对我们的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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