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我不会把宝贝女儿给你的,去死吧,小混蛋!(第5/9页)
满上晶莹的蓝色液体,忍不住就想谢绝,但是对方的身上有种奇怪的吸引力。一位精灵引用一个人类的话语,这倒也是不多见的情况。格里菲斯想了想,不由得询问道:“他是你的朋友么?”
“倒也不能这么说。他,是我曾经的情敌,拐走了我的未婚妻。”
“噗!”刚喝了一小口甜酒的格里菲斯一口喷了出来。
精灵的脸都看不出年纪。也许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在格里菲斯提问以前,艾斯塔斯自顾自地补充了一句:“姑且也能算是我的朋友吧,反正最后美人还是和我在一起了。”
“看来是你的魅力更甚一筹。”准骑士由衷地说道。
“倒也不是,那个人类自己自说自话的死掉了,”艾斯塔斯略带遗憾地说道,“他是个勇敢、正直的家伙,剑术,恩,姑且承认在我之上,不受常理的束缚,仅仅为自己信仰的真理而战……却如天空的流星一般转瞬即逝。当我得知不幸的消息的时候,仿佛才刚刚与他认识不久,这还真是有些无法接受。”
眼前的这个精灵想必是哪个大英雄的朋友。格里菲斯在心里揣测着。艾斯塔斯的仪表非凡,气度洒脱,与白天见到的那些恬静优雅的精灵截然不同,想必是迦南的上层。
艾斯塔斯慢慢地喝着甜酒:“所以呐,这事让我学到了一个道理。”
“噢?”
“命运中所有的馈赠,早已在暗中标好了价格。我的那个朋友有那么多的天赋,有美人的垂青和陪伴,终究还是无法避免凋零的命运。”
他向着窗外美仑美奂的迦南夜景举起酒杯:“回想起来还真是有些惆怅呢。只不过,细细想想,倒也能够释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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