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着一支铁管枪,也算是武装到了牙齿。
和他比起来,丁尘身上的武器虽然没那么先进,但是种类却更多。此时他已经恢复到了刚刚到达公寓时的形象,左肩后背着黑刀,右肩上挂着金属弓,箭筒背在黑刀后面。手里还拿了一支和刘弛手里一模一样的铁管枪。
他和刘驰手里的铁管枪都是得自范大队长和叶添龙的无私捐助,特别是丁尘打扫了战场,公寓更是收获了一大堆这种枪。
这种铁管枪性能一般,膛压也比较低。为了减少炸膛率,甚至故意在气密性上放水。但是至少还能保证杀伤力。
不过这对于丁尘来说已经足够了。步枪在巷战中能够发挥的威力有限,更多的时候,他还是需要依靠黑刀和手枪。
几十年岁月累积之下,旧城遗址的街道和建筑物都积存了厚厚的灰尘,随处可见因为年久失修而从建筑物上掉落下来的水泥块。各种植物顽强地在水泥的缝隙中生长出来,一面向着阳光舒展身体,一面用尽全力拓展根须,让城市这座钢铁水泥森林变得更加名副其实。
为了防止昆虫和爬行动物通过植被钻到居住区来,徐水东这里的居民们经常组织人手清除从城里蔓延过来的植物,这份工作很有成效,所以从人类聚集区到旧城遗迹之间有很明显的植被分界线。当丁尘和刘弛两个人踏过这种分界线的时候,也就意味着这次探险正式开始了。
虽然说是刘弛当向导,但是实际上却是丁尘走在前面。铁管枪上没有刺刀座,所以丁尘随身携带的三棱军刺也没有用武之地。他只好用铁管枪当成棍子,一面拔动前面的草丛,吓跑里面潜藏的危险,一面慢慢向前走去。
他脚上穿的是一双程斌送给他的高帮军靴,劳动布的工装裤管塞在靴筒里,衣服的领口和袖口也都扣得紧紧的。
这是丁尘在从前的丛林战训练中学到的经验。在穿越丛林的时候,最大的危险并不是来自于其中的猛兽,而是隐藏在不起眼角落当中的各种昆虫和爬行动物。被毒蛇咬上一口当然会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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