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顺着它找到夫子了。看起来叶黛在这方面没加什么天赋点。
倒是准备好的熊肉烤得外焦里嫩,而且已经切成了很细小的肉丁,放到嘴里不用怎样咀嚼就可以咽下去。
丁尘曾经在网络上看到过一种说法,说人们喜欢吃肉,其实只是喜欢享受肉类在口腔当中被咀嚼时的感觉。丁尘觉得这位专家一定有命,不信你让他吃肉的时候在嘴里嚼完了别咽直接吐掉,看他会不会很享受。所以他很享受叶黛为他准备的肉块,一定都不觉得不能充分咀嚼有什么可惜之处。
如果愿意民,丁尘的饭量可以很大,实际上能吃能饿也是他从前那支部队的特点,毕竟即使是重视后勤补给的p1a,也没办法在每次降下作战的时候都带上炊事班。与其把希望寄托在就粮与敌上面,还不如在出发前多吃一点来得实在。
填饱了饥肠辘辘的肚子,丁尘这才扛着本应该留在洞外的东西又走了出来。正好看到叶黛已经清洗完了熊皮,正在费力地把它拖到山坡的阴凉处准备风干。
丁尘连忙走过去接手这项工作。叶黛这次并没有和他客气,很痛快地放手。她虽然好强,但是也很清楚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区别,像这种人肉起重机的工作,她是不会去竞争的。
做完手里的工作后,叶黛回到洞里用树叶捧了一把肉丁出来,坐在阳光下看丁尘从一段桦树干上把皮完整地剥下来。
看着这个树皮圆筒,叶黛觉得很奇怪,“这是什么?”
“你不觉得它像水桶吗?”丁尘问。
叶黛觉得很难理解,因为她用过的水桶都是有底的。
于是丁尘用尖端烧硬的木棍戳死了一头土狼,把皮蒙在树皮筒里,让它变成了有底的桶。从此他们有了提水的容器。
第二天,丁尘制造出一把石斧,开始用它来代替黑刀砍树。
熊肉开始发臭,丁尘把两端削捡的树枝弯曲后埋在肉里,在河里捉了一条大鲶鱼。
第三天,丁尘用树枝在洞里扎了一个笼子
-->>(第2/5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