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有大量阅读的习惯,记忆力也强,所以编起故事来各种风土人情信手拈来,由不得大家不信。所以当听说他的那个乌有乡最终衰败后,同行的几个人都有些黯然。
霍斯叹息着说道:“我们这里也是一样,人越来越少了。”
“通常减员的原因是什么?”丁尘问道。
霍斯看了他一眼,“生病,受伤,也有人像你一样去城里碰运气……”
“然后发现运气不好,就回不来了。”郑宇接口说道。
丁尘尴尬的笑了一下,顺手摸了一下脸。大热的天在脸上涂了厚厚油脂后汗出不来,脸上会很难受。
看到他的动作,郑宇终于问出了自己一直想问的问题:“你为什么要在脸上涂油?”
“保持皮肤湿润。”丁尘奇怪的看了他一眼,这才想起来老爹他们都没有这个习惯,于是问道:“阳光和风很伤皮肤的,你们也可以这样做。”
“大老爷们要细皮嫩肉有屁的用场?”老爹不屑的评价道:“你那边的人都像你这样?”
丁尘沉默了一下,很惭愧的发现自己坚持了三年的习惯居然很娘炮。他解释道:“我从前生活的地方靠近沙漠,风沙很大,空气也不像这边这么湿润。”
老爹嗯了一声,表示自己明白。
丁尘说他要跟着出来熟悉地形,其实并不是真话。作为一个很小心谨慎的人,丁尘在到达这附近后,并没有贸然的过来投宿,而是在附近观察了足足六天的时间。在确认这里没有明显的危险存在之后,才主动出现。
而且在这段时间里,他一直小心的抹平了自己存在的痕迹,就算是那些被他偷走的玉米也是故意留出来的破绽,让人相信他是这两天才到达的。没想到这番媚眼被不知道什么来历的野兽给糟蹋了,根本没有引起老爹等人的注意,算是白白做给瞎子看了。
公寓楼挨着一条废弃的公路,所以郑宇说这里曾经是高速公路服务区还是很靠谱的。丁尘能找到这里来,也完全是因为他吧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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