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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扫晚清的无敌舰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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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五六章 处罚(下)(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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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对他们也有一定的约束,不敢放任自由,从总体来看还没有上海新区那么严重,还在可控的范围以内。

    但尽管这些现像还没有对华东政府造成严重的影响,从一定程度上说使基层的工作更流畅,毕竟管理自己的亲族更方便一些。但五巨头都十分清楚,这种便利只是短期的利好,而从长远来看,对华东政府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因此这种状况必须要遏制,而且越快越好。正好可以借上海的事件,拿部份人开刀,以警示其他人。

    不过如果不严惩杨育新,也就没有理由严惩其他人了,毕竟尽管杨育新多少有些冤,但事情的性质都是要严重得多的。

    另外还有一个障碍,就是目前华东政府还没有一部明确的法规处理这些事情,如果有的话就依规处理,也没有这么多的麻烦事。目前华东政府现有的法规只限于治安、刑事行动,而公务人员失职,官员过失的处理,还是空白,一个是时间有限,二个是争议较大,因此在法规建设上己明显落后于展了。

    也有人提议,可以采用投票的方式来决定处理方式,但也遭到了否决。虽然从表面上看投票是最好的方式,但由于这次的分歧过大,而且持两种观点的人数大体相当,即使一方在投票中获胜,也是微弱优势,必会令失败的一方心中不服,容易造成整个穿越集团的分裂。因此最理想的办法是在这两种观点中进行折中,找出一个能让大多数人觉得满意的处理方式。

    应该说要做到这一点,是相当难的,不过经过五个人一天的讨论,居然还真的想出了一个处罚方式,称为“限制公共行为”,即在限制时间里,不仅免除全部的公共职务,也不得在任何机构、企业、工厂任职,更不能参与、组建、参股任何机构、企业、工厂,己在机构、企业、工厂中任职,将强行解职,己组建或在机构、企业、工厂中参股,由政府按市场价格收购,或进行拍买;但在此期间内,个人可以保证行动自由,并且仍然亨受华东政府提供的如住房,生活费福利待遇,以及存款、不动产利息。简单的说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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