阵地。
对此华东政府到也没有异议,因为华东政府在短期内也没打算直接参与爪哇的政治,而是尽力在爪哇华人中培养自己的代理人,因此当然不会在这个问题上多做纠缠,不过华东政府要求在爪哇成立华人工会,负责管理在殖民政府中任职的华人产生工作,以及为华人提供必要的服务,当然并具有行政权力。
而荷兰殖民政府也答应了这个条件,毕竟条约签定之后,华人的政治地位必会大增,也确实要有一个组织,不仅负责管理在殖民政府中任职的华人产生,同时也便于对华人的管理。
双方最终决定,给爪哇华人5个月的准备时间,完成华人工会的成立,以及在殖民政府中任职华人的产生,在1o月份正式上任,开展工作。
最后华东政府又提出,在爪哇设立办事处,协调处理华东政府和爪哇华人,以及荷兰殖民政府的各项关系。这个要求也十分合理,荷兰殖民政府尽管不愿意,但也没有拒绝的理由。
就这样华东政府和荷兰殖民政府终于完成了谈判,最终签定了【巴达维亚条约】。华东政府不仅获得了65o万英磅的赔款,而且是继郑和七下西洋之后,中国的势力第一次伸入东南亚地区,并且由至获得了广大南洋华侨的支持,其影响力极为深远,一直到若干年之后,再充份的显现出来。
当然,对英国政府来说避免了和华东政府彻底决裂,还可以全力遏制俄国的扩张,同时又暂时将华东政府的势力挡在东南亚之外,也不失为为可以接受的结果。虽然按照【巴达维亚条约】的规定,爪哇华人可以在政治上取得很大的权力,但从总体来看,仍然还是由荷兰殖民者在政府中占主导地位,华人仅仅只能提升自己在爪哇的地位,但并不能左右爪哇的局势,而且这是唯一的可行办法,其他的条件都无法令双方都满意,至于荷兰殖民政府无法再向过去那样随意压迫华人,则不是英国考虑的问题。
尽管华东政府仍然可以借助爪哇华人的力量,以扶植代理人的方式向东南亚扩张,但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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