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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扫晚清的无敌舰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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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英日同盟(一)(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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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条约,11月6日英国提出了第一次草约,11月28日,日本政府通过了日方修正案,12月7日得到了天皇的批准。

    19o2年1月3o日,日本代表林董和英国代表兰斯顿在伦敦签署了《英日同盟协约》,协约主要内容为:

    (1)日本在中韩两国,英国在中国拥有特殊的利益,各自的利益在受到侵害时,将采取必要的措施。

    (2)日英双方为了保护以上的利益而和第三国开战的时候,另一国将保持中立。

    (3)在上述情况下,如果交战中的第三国和其他一国或数国结成同盟进行参战的话,日英将协同作战,媾和也将根据同盟国相互间的协议进行。

    (4)日英两国不缔结有害于前记利益的其他条约。

    (5)在危及两国利益的时候,要相互通报。

    (6)同盟的有效期为5年。另外,根据同时交换的公文,双方约定,日英两国海军平时要加强协作,在入坞修船、补给煤炭等方面相互提供方便;并且明确表示,在远东水域日英两国要努力保持优于第三国的海军力量。

    而华东政府收到英日同盟的消息,有两个渠道,一是英、日两国向华东政府来的正式照会。英日同盟的目标是对付俄国在远东的扩张,而华东政府也同样是英、日两国需要争取来共同应付俄国的同伴,毕竟华东政府也是远东一支不可小视的力量,至少不能将华东政府推到俄国的那一边去。因此英日两国几乎是同时通过天津领事馆正式向华东政府来外交照会,正式通知华东政府,英日两国为了应对俄国在远东的扩张而结盟,并不针对其他国家,希望华东政府不要做过多的解读,并且都表示愿意和华东政府加强合作的意向。

    而另一个渠道就是由德国通知的,就在华东政府收到了英、日两国的外交照会的两天以后,留在青岛的德国海因里希亲王接到了威廉二世的电报,向华东政府通告英日两国结盟的事实,并表示英日结盟不仅仅是针对俄国,同时对华东政府也是一个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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