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钱的事情可以先放一放,还有一件事情需要和王主任讲在当面,我买下这所房宅的时候,可是连同里面的仆从待女计约6o余人都一并买下的,他们一直都是这所房宅主人的包衣,房宅主人无力供养他们,于是连同房宅一并转让给我,当然都并在房价里了,而我见他们都是本地人,不仅熟悉房宅,而且也了解济南市井人情,于是就把他们都留了下来,做府里的从人,不过我要去北京上任,自有家人伺奉,肯定不会带着他们一起走,贵众无论是买是租,都要将他们一并包下,每个月的月钱不过16o多两银子。”
王胜怔了一怔,道:“还有这样的事情?能把这些人都叫出来让我们见见吗?”
包衣即为家奴,原来是清代八旗组织内部的一种人身领属依附制度,为八旗贵族所有,从事家务和生产劳动,也随主人一起征战,还带有满洲早期比较原始性阶段的社会的遗迹。包衣地位基本等同于奴隶,一但成为包衣,将世代为奴,而且其所生子女仍为奴,从理论上来说,主人对包衣有绝对的支配权,可以随意打杀,不仅是他们的生活、婚嫁、居住,都要由主人来安排,甚致还可以互相馈赠,交易买卖。
清廷入关之后,将包衣制度沿用下来,但经过数十年的展之后,包衣制度虽然没有改变,但也出现了一些明显变化。一方面八旗贵族受汉化影响,一般也不会像对待奴隶一样对待包衣,相对要宽宏一些,另一方面虽然包衣的身份至微极贱,但由于在主人家里服役的时间长,容易取得主人的信任,并引为心腹,如果主人的位高权重,甚致还可以升官财,而一些姿色出众的女性包衣被主人收房,为主人生下后代,地位也自然可以随之而提升。
别在清廷入关的早期,征战不断,一些包衣随主人出征,在战场上立功受赏,可以获得军职;还有包衣则是自学苦读,通过科举改变了自己的命运。因此在包衣之中,也出过不少显赫的人物,其中最著名的就是【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就是出身正白旗包衣世家,他的曾祖母孙氏做过康熙的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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