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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顺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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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二九章 荷兰人也会以史为鉴(第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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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其余不论,单就“慷慨”这一点,可谓是鞭辟入里。

      原本历史上,第四次英荷战争开打,荷兰明知道英国会劫船,为了省钱也为了防止被劫船,只挂了普鲁士国旗,却不肯花钱雇几名普鲁士船长,因为普鲁士船长“坐地起价”,要求分红而不只是拿薪水。

      结果三艘满载茶叶和瓷器的挂着普鲁士旗的荷兰船被英国人俘获,船上的货,足够雇佣百八十个普鲁士船长。

      而瓦尔克尼尔知道的已经生的许多事,也是如此。

      一百二十年前,平山常陈事件,西葡合并、传教士经马尼拉、澳门潜入日本中途被荷兰抓获,这么好的一举干掉葡萄牙对日贸易的机会,松浦隆信几乎已经明示荷兰人长崎奉行长谷川藤正收西班牙钱了。

      但荷兰人仍旧舍不得给长谷川藤正一点贿赂,因为他们当时的贸易点在平户,不在长崎,觉得给钱贿赂不合算,没有长久回报。最终长谷川藤正收了西葡两国的钱,出面略加手段,准备把审判地从平户挪到江户,以隔绝英荷两国的影响。要不是关键时刻有人跳反举报作证,差一点就功亏一篑。

      再比如天启年间在福建行贿,非要逼着受贿的官员写欠条。这倒也能理解,方便报账,毕竟是公款,但问题是求官员办事,事没办成,居然拿着欠条去讨债要钱!自此之后,闽粤海边官员的潜规则就是不收荷兰人的钱,事也别想办,卡不死你,老子走南闯北当了这么多年官,就没听说过收钱办事办不成还往回要的,这个潜规则一直持续到大顺这边允许荷兰上岸贸易。

      商人的眼界总是短一些,或者这也是股份制公司的弊端,必须要盈利,付出必须要有回报、能省钱就要省钱,否则对股东没法交代。

      靠着贸易先走一步的荷兰,虽有过海上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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