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新顺1730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二二三章 作孽则心忧(第9/9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emsp;而百姓肯定不愿意种,因为荷兰人的收购价很低,还不如种点大米自己吃,可是村社的上层和当地贵族勾结荷兰人,凡是不听话的就打就杀。

      再说当地村社的村民根本就没种过靛蓝,荷兰只管收,可不管你怎么种出来,也不会派驻村工作队去教怎么种,种了也不活,那就只能用家里仅存的稻米抵租子。

      比如种咖啡,村民倒是学会种了。问题是咖啡不是拿着镰刀像是收稻子一样就收获了,得采摘,废的功夫极大。

      摘的咖啡卖给荷兰人,还不如一斤稻谷值钱。其实就是明抢,但那又能如何?

      村社社长为了分红,除了强制的地租之外,自是强迫村民种植更多的收购价比稻米还低的经济作物。

      不听话的,就灌牛粪、吊拇指;敢出头的,直接杀死;逼到起义了,邀请荷兰人来镇压。

      靠着这种制度,虽然暂时只是在万隆地区推行,但已经初步见到了红利,尤其是可以迅转型适应市场的需求。

      比如现在种植的木蓝、靛蓝、咖啡等,逐步替代了原本的香料,成为利润的重要来源。

      可也一样,这种强迫带来的利润之下,是一个巨大的火药桶。

      此时的爪哇,有两个巨大的火药桶。

      一个是和奴隶差不多的华人奴工和契约奴,既包括糖厂和甘蔗园里的,也包括香料种植园里的。另一个就是万隆地区的强迫种植制下的村社。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