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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顺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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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二一章 不敢杀(第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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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合理走账的,不属于贪污和受贿,也不在“合法额外收入”之内;而包税权的包税,是要走公账的,和总督的腰包可没关系。

      2oo银币包税走公账,1ooo银币拍个总督的破瓶子,你好我好大家好,公司总部的会计也查不出问题。

      总督如此,往下也就可想而知,各有惯例收入。

      再者,巴达维亚城里的华人很是有一些富豪,早就有人看着眼馋了。若是屠戮一波,就像是连富光这样的甲必丹,他家的庄园比总督府还要豪华,随随便便找个罪名就是几十万银币的收入,大家分一分,岂不美哉?

      城里有居留证的华人,有七八千人。每个人每年能交得起2个银币的人头税,每人的总资产,不算那些甲必丹雷珍兰等富商,平均也有个一二百个银币。

      七八千人,平均每个人爆2oo个银币,杀光之后就有将近二百万。大家分一分,就可以离开这鬼地方回荷兰了。至于巴达维亚以后怎么样,东印度公司将来会如何,和自己又有什么关系呢?

      柳宗元的《封建论》里,就说过类似的问题。有人就说,封建世袭,可以使封建主爱护百姓,至少不会把百姓压榨的太狠到活不下去的地步,懂得细水长流;而流官则可能会来一锤子买卖,反正干完就走,日后和自己无关。

      但瓦尔克尼尔作为总督,是要对这件事负全部责任的。董事会那群人是有司法权的,真敢触动了十七人绅士的利益,他也就离死不远了。

      而且负责的是总督,手底下的人最多也就是提个意见建议,最终拍板的还是他,将来秋后算账担责任的也是他。

      考虑到大顺炮舰外交的威胁,以及英国背后挑唆中荷开战英国坐享渔利的可能,瓦尔克尼尔对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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