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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顺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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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四章 精锐对精锐(第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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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他的眼睛,将他的脑子搅成一团。

      射死山内重次的,是个之前和旁边同袍打赌,能不能在百十步外射死受伤武士的一个桅杆射手。

      二十岁出头,穿着海军的蓝白条纹的水手衫。

      因为不堪船上生活虱子的撕咬,所以水兵总是喜欢用火把头一烧,再用湿毛巾盖住扑灭,导致参差不齐。

      脚下没有鞋,爬桅杆需要力的大脚趾有些畸形地粗大。

      即便站在城中而不是摇晃的甲板上,脚趾也是下意识地分开着,像是橡树的根一样扒着地面。

      小伙子是海军招收的灾民,当然不是第一批。

      日本年年有灾,大顺也不多啥,饥民当兵又便宜,海军大部分士兵都是饥民。

      在参军之前,小伙子没摸过刀,更不要说玩过弓箭火枪了。大顺没有刀狩令,但穷文富武,这小伙子连文没钱学,自然不可能舞刀弄枪。

      从他记事开始,家里就不断告诉他,小孩子不能游手好闲,得干活。妈妈纺线的时候,他就在旁边用芦苇棒把棉花搓成条;七八岁的时候,就要背着筐,在村子周边到处捡粪;十一二岁的时候,就要跟着父亲去地里薅草。

      过年的时候能吃一顿加了一点肥肉的熬白菜和素丸子汤,每人一碗,每碗的最上面会放一片白肉——一人一片,不大不小,因为如果稍微有大小不同,会因为这一顿饭产生家庭的巨大矛盾,认为父母偏心。

      年三十那天能吃一顿白馒头,不过里面还是地瓜面的,外面用白面裹了一层。

      随便的一场旱灾,把这样的生活也毁了。恰好海军征兵,当兵是条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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