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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顺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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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七二章 必然人走政息的改革(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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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了一下刘钰的脸色。

    “刘大人,这永佃权的事,非得借你的人不可。至于青苗法,也需要大人费心。其实我也知道,如今借贷利息极高。换了别人,自然不肯。但刘大人似乎并不在意钱?”

    “别……”刘钰赶忙摆摆手。

    “别给我戴高帽。我不是不在意钱,是很在意钱。只不过我有自己的底线,在北方作战的时候,我就说过我有自己的底线,破城之后不准侮辱妇女。至于地方上的底线嘛,我是不搞高利贷的。”

    “一则这是底线。”

    “二则高利贷利息这么高,地租这么高,金银是逐利的。钱全都流到高利贷和土地上了,自然没人出钱搞工商业。你既要在这里搞青苗法,对我也是有好处的,日后这青苗法把利息降下来,自然就会有富户把钱往工商业里投,利息越低,投入工商业的越多。这个我支持。”

    “但有一样。”

    白云航点头道:“大人请讲。”

    “青苗法的事,我出股本,我的人管。衙门的人就不要掺和了,白大人也不要把这个作为功绩,否则必被攻讦。只是在一地实施就好,或者说,这不是白大人的功劳,而是我搞的商业行为。”

    白云航本就没准备把青苗法当做自己的功绩,王安石的例子在前面摆着,这东西若是上疏到了朝廷,自己非要被喷死不可。

    在文登州实施,可以安稳地方、增加赋税、抑制兼并,也能够使得民众更容易缴上赋税,这对他的政绩大有用。

    若是实施好了,政绩斐然,距离“考核上优、入京为官”的梦想,就又更近了一步。

    这事儿本来挺不好意思求刘钰的,傻子都知道,钱要生钱,最好的办法不是搞工商,而是买地租地放高利贷。

    就想着刘钰是个居然想搞工商业的傻子,也正需要粮食,便想着求刘钰借点粮食搞青苗法。

    既然刘钰主动揽过去,这就再好不过了。商户行为,自然应该大加奖励。

    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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